【新编号】GBW(E)060672
【说明】塑料瓶 【保存条件】 室温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尽量保证标准物质不受沾污,使用后请将把瓶盖盖紧,并置于阴凉避光处保存。 【特征形态】液态 【基体】5%硝酸 【主要分析方法】等离子发射光谱分析(ICP-OES 组分 标准值 标准偏差 单位 30 ppm 备注:二十五种混标:银(Ag)、铝(Al)、砷(As)、钡(Ba)、铍(Be)、铋(Bi)、钙(Ca)、铯(Cs)、镉(Cd)、钴(Co)、铬(Cr)、铜(Cu)、铁(Fe)、钾(K)、锂(Li)、镁(Mg)、锰(Mn)、钠(Na)、镍(Ni)、铅(Pb)、铷(Rb)、硒(Se)、锶(Sr)、钒(V)、锌(Zn)。其中铍、铷、铯暂时没有配进混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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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B 04-1767-2004-I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