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外标准。
-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 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祖英、张平伟、孙淳、姚孝元、郑兰波。
-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 详见本连接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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